NBA商業化,有壞處,但同時也有好處。
壞處是,比賽正逐漸失去競技意義,逼宮現象越來越嚴重。
而好處則在于,球員個個都能賺得盆滿缽滿。
以前賺大錢拿大合同的,基本都是巨星或者全明星。
再看看現在,隨便一位普通球員,合同數值都能輕松破千萬,頂薪更是隨處可見。
以76人替補中鋒保羅-里德為例。
此人只是個次輪秀,上賽季平均出場時間為11分鐘,數據也只有4.2分3.8籃板。
但在自由市場上,保羅-里德卻簽下了一份3年2300萬美元的大合同,平均年薪766萬。
這是什麼概念?作為對比,火箭隊的海耶斯,2010年場均4.4分5.7籃板,年薪只有211萬。
以上兩名球員,數據相近,但待遇卻天差地別。
海耶斯生涯絕大部分時間拿的都是底薪,反觀保羅-里德,第二份合同就達到了中產水平。
說明什麼?說明NBA商業化之后,賺錢越來越輕松了。
本來只能拿底薪的角色球員,現在一個個都是中產&千萬合同在手。
而原先身價在千萬左右的球員,則開始索要更高金額的合同,一發不可收拾。
關于NBA越來越富的這個問題,通過明星球員的薪資水平,其實也能看出來。
2016年之前,有資格簽頂薪合同的,一般都是多次入選全明星的球員。
但現在,只要有潛力,只要年輕,只要身體天賦好,新秀合同結束,頂薪雙手奉上。
上賽季常規賽,NBA有多達40位球員拿到了頂薪合同,其中不乏拉文和戈貝爾之輩。
照這個趨勢走下去,下一個十年,NBA頂薪合同里的平均年薪,怕是要沖著1億美金去了...